
(台泰時報9月30日電)泰自豪黨(Bhumjaithai Party)29日說明,目前泰國各地正在發生的洪災,仍適用2026年雨季既有災害救助標準,符合條件的受災家庭每戶可獲9000泰銖補助;至於政府新設的「國家災害保險制度」,則自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因此不追溯涵蓋目前已發生的洪災。官方資料也確認,新制度保障期間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7年10月1日。
數位經濟與社會部副部長、泰自豪黨發言人南(Boonthida Somchai)表示,現行雨季洪災補助標準包括主要住所受洪水、土石流、山洪、河川溢流等影響,淹水不超過7天但財產受損者,以及主要住所連續積水超過7天者,均可申請每戶9000泰銖救助。官方此前也公布,相關補助須位於已公告災區或緊急救助區域,並經地方單位確認資格。
若因洪水或土石流直接造成死亡,例如溺水或遭洪流沖走,現行雨季救助措施另提供每人200萬泰銖補助。這項標準與國家災害保險中的死亡保障金額相同,但兩者屬不同制度,適用時間與條件也不同。
至於10月1日起上路的國家災害保險,保障範圍包括3類天然災害:
1️⃣ 洪水:住宅初步理賠1萬泰銖,依實際損失可再理賠最高9萬泰銖,每戶每次災害合計最高10萬泰銖。
2️⃣ 風災:初步理賠5000泰銖,後續依實際損失最高再給9.5萬泰銖,總額最高10萬泰銖。
3️⃣ 地震:理賠方式與風災相同,初步5000泰銖,總保障最高10萬泰銖。
若因上述3類災害死亡,每人最高可獲200萬泰銖保障。政府資料顯示,該制度預計涵蓋約3000萬戶住宅,內閣已核准總計155億泰銖預算,其中150億泰銖用於住宅團體保險,另5億泰銖用於團體意外險。
泰自豪黨此次特別澄清,是因近期網路上出現疑問,部分民眾誤以為目前洪災已可直接適用最高10萬泰銖的國家災害保險。依官方規定,保單須到10月1日才正式生效,因此在此之前發生的災害,仍須依現行政府救助標準申請。
政府也呼籲受災民眾向地方行政單位確認資格、災區公告與所需證明文件,以免混淆兩套制度。對目前受災家庭而言,最直接適用的仍是每戶9000泰銖雨季洪災救助;10月1日之後新發生並符合條件的災害,才進入國家災害保險保障範圍。
圖片來源:Matich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