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放寬林地登記規範 造林樹種增至211種

(台泰時報9月23日電)泰國內閣日前通過自然資源暨環境部提出的部級法規草案,調整林地登記與登記證明核發規範,並將可用於商業造林的樹種名單由原本58種大幅增加至211種,希望擴大民眾參與造林,同時回應木材產業對原料與合法交易的需求。

根據政府說明,新規將配合2026年修訂的相關皇家法令,重新統一林業法規中的樹種清單。新增樹種包括多種適合不同地區栽種的經濟林木,使土地所有人可有更多選擇,進行商業造林與後續木材利用。

泰國現行《造林法》最早於1992年實施,主要目的是鼓勵國有與私人土地進行商業造林,但當時適用範圍集中於林業法規定的特定管制樹種。2015年修法後,法律附表列出58種樹木,並授權政府可透過皇家法令調整名單。隨著民間與木材產業需求改變,政府認為原有清單已不足以反映實際市場與造林需求。

土地完成造林登記後,所有人可依法申請樹木所有權標示,並辦理林木砍伐、運出與交易。政府指出,透過官方登記制度,可讓買賣雙方確認木材來源合法並獲政府機關認證,有助提升木材供應鏈透明度,也降低交易過程中的法律疑慮。

依現行2018年部級法規,具土地權利者申請造林登記時,須向登記機關提出申請與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完成文件審核後,將安排實地查核土地位置、土地狀況、樹種與數量,再由登記機關決定是否核發證明。此次修法重點之一,就是把附表樹種由58種同步更新為211種,以符合最新皇家法令。

林業廳今年2月26日至3月28日曾就草案公開徵詢意見,共有103人參與,其中87%同意依各地區條件訂定適合造林的樹種,92%支持新版樹種清單。相關結果與法規影響評估已公布於政府法律資訊平台。

林業法規修訂委員會並於4月30日原則通過草案,要求林業廳再次確認各地適合栽種的樹種名單。自然資源暨環境部完成程序後送交內閣審議並獲通過,下一步將交由國務委員會辦公室進一步審查,再依程序正式施行。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