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4日電)泰國商務部外貿廳公布,2026年1月至6月出口商使用自由貿易協定(FTA)關稅優惠的出口金額達480.69億美元,較去年同期增加7.33%,占具FTA優惠資格出口商品總值80.83%。官方表示,將持續推動企業善用既有FTA,並協助中小企業拓展高潛力市場,為泰國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自由貿易協定預計2027年生效預作準備。
外貿廳廳長阿拉達(Arada Fuangthong)表示,上半年使用FTA優惠出口金額最高的是東協商品貿易協定,達159.38億美元,優惠使用率67.50%;其次為東協-中國FTA142.64億美元,使用率94.50%;東協-印度FTA61.10億美元,使用率78.73%;泰日經濟夥伴協定38.20億美元,使用率85.86%;泰澳FTA則為30.27億美元,使用率59.03%。
上半年使用FTA優惠最多的5大商品為:
1️⃣ 新鮮榴槤
2️⃣ 貨物運輸車輛
3️⃣ 天然橡膠混合合成橡膠
4️⃣ 貴金屬珠寶及首飾
5️⃣ 黃金、白銀製品及相關零組件
若依商品類別區分,農業及農產加工品使用FTA優惠金額共131.50億美元,占整體27.36%,主要商品包括新鮮榴槤、調製雞肉、蔗糖、冷凍雞肉,以及番石榴、芒果與山竹。工業產品使用FTA優惠金額則達349.19億美元,占72.64%,主要集中於貨物運輸車、橡膠產品、珠寶首飾、貴金屬製品及銅廢料。
阿拉達指出,全球經濟波動、能源價格受到供應面壓力,以及美國貿易政策仍具不確定性,使企業必須降低法規障礙並提高產品附加價值。政府將持續利用FTA為泰國業者創造市場優勢,企業則應提升產品品質、標準及差異化,同時增加本地原料使用比例,並建立可追溯的泰國原產地制度,以提高海外市場信任度。
2026會計年度,外貿廳已在全國12府舉辦12場FTA推廣活動。8月並透過「Boost Up SMEs」計畫,帶領泰國中小企業前往瑞士、挪威與印度進行商務洽談,協助業者了解當地法規並建立進口商網絡。
泰國與EFTA的FTA預計2027年初生效,其中瑞士與挪威屬高購買力市場,有利泰國產品向高階市場發展;印度則具人口與消費成長優勢。商務部表示,後續將持續以FTA作為協助泰國企業進入全球潛力市場的重要工具。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