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9月3日電)泰國政府正研議新版公務員提前退休措施,初步方案將申請年齡下修至40歲,並依年齡與年資分為2類資格,成功申請者最高可獲相當於12個月薪資的一次性補償。新制同時規定,每有1人參加提前退休,就必須同步裁撤1個政府職缺,以精簡公部門人力並推動數位政府轉型。
這項方案已在公共部門人力管理會議中獲原則支持,會議由副總理帕功(Pakorn Nilprapunt)主持,並有公務員委員會辦公室、公共部門發展委員會辦公室、預算局及主計總署等4個主要單位參與。
依目前規畫,申請資格分為2類:
1️⃣ 年滿50歲,或政府服務年資至少25年的公務員。
2️⃣ 年齡40至49歲,且政府服務年資至少10年的中生代公務員。
兩類申請者的補償標準相同,最高可領相當於12個月薪資的特別補償金。政府希望透過較寬鬆的資格,讓有意轉換職涯、投入民間企業或自行創業的公務員,擁有更多選擇。
不過,新制設有明確的人力精簡條件。每1名公務員參加提前退休,原則上須同步裁撤1個政府職缺,但不一定必須裁撤該名申請者原本職位,機關可依實際業務需求,在內部選擇其他職缺取消,避免影響核心工作。
政府也規畫在裁撤部分正式公務員職缺後,改以外部人力承接部分業務,尤其將優先引進科技專業人才,協助政府機關推動數位化作業。此舉也被視為降低未來新增正式公務員薪資與退休金長期財政負擔的方式之一。
為避免領取補償後再回到公部門造成重複支出,方案也設下嚴格限制。參加者一旦領取提前退休補償,不得再次進入公務員體系,也不得成為任何類型公營機構的正式人員。
公務員委員會辦公室目前正與相關單位研議細節,完成後將提交公共人力規畫與政策委員會審議,再送交內閣核准,正式實施時間仍待最終決定。
政府表示,這項措施除希望增加公務員職涯彈性,也將配合數位政府政策調整人力結構,使公部門逐步減少傳統固定職缺,並增加科技與專業人才配置。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