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拚2028加入OECD 反貪會推動制度改革

(台泰時報9月3日電)泰國國家反貪腐委員會表示,為推進2028年成為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正式會員的目標,泰國正加速改革反貪腐、反賄賂及公共治理制度,除檢視現行法律與執法機制,也將強化政府資訊公開、跨境貪腐追查及公私部門合作,以符合OECD相關標準。

國家反貪腐委員會副秘書長吉亞提薩(Kiatisakdi Putphan)指出,泰國長期存在的貪腐問題並非單純源自法律不足,而與權力結構、官員裁量權、社會規範及執法速度等制度性因素有關,因此僅靠修法難以全面解決,必須同步推進行政與治理改革。

泰國已於2024年正式提出加入OECD申請。依入會程序,泰國須調整國內法律、政策及公共機構運作,使其符合OECD在反貪腐、反賄賂及政府治理等領域的標準,其中加入OECD《反賄賂公約》也是正式成為會員的重要條件之一。反貪腐委員會目前正與OECD反賄賂工作小組合作,檢視法律與實務落差並交換執法經驗。

吉亞提薩表示,後續改革將涵蓋降低政府官員過度裁量權、提升執法能力,以及運用科技提高透明度與問責程度。OECD審查中特別重視開放資料與開放政府,透過讓民眾取得政府支出、政策執行與公務員工作資訊,可縮小政府與社會之間的資訊落差,並在問題發生前增加外部監督。

在跨境反貪方面,反貪腐委員會將依OECD《反賄賂公約》方向,強化對個人及企業涉外賄賂案件的追訴、資產追回及逃犯追緝機制。官方認為,國內外企業若面臨賄賂與貪腐成本,不僅影響投資環境,也會削弱泰國的長期競爭力及外資信心。

稅制改革也是相關議題之一。反貪腐委員會指出,OECD標準要求會員國建立公平且有效率的稅制,泰國正與相關單位討論,避免因貪腐所得取得稅務扣除或其他稅務優惠,以堵住制度漏洞並提升公共財政治理。

依透明國際2025年貪腐印象指數,泰國得分33分,在182個國家及地區中排名第116。另一方面,泰國2026年第2季經濟成長1.9%,官方也正檢討超過3,700個地方政府機構,作為推進行政改革與OECD入會工作的其中一環。

反貪腐委員會表示,加入OECD不僅是取得國際會員資格,更希望藉入會程序推動政府透明化、改善執法、建立公平競爭環境與提升民眾信任,並強化泰國長期制度及經濟基礎。

圖片來源:The 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