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資料中心監管分散 政府急議統一管理架構

(台泰時報9月2日電)泰國資料中心產業快速擴張之際,現行監管制度仍分散於多個政府部門,尚無專門法律可全面管理。泰國政府新成立的資料中心營運政策委員會準備召開會議,研議建立更統一的監管架構,協調建築、能源、投資、通訊、資料管理與安全等相關主管機關。

泰國國家廣播暨電信委員會辦公室消息人士表示,目前沒有任何單一法律直接涵蓋資料中心所有營運面向,因此相關權責分散於不同機關,包括建築與土地使用、用電申請、工廠營運、投資促進、電信系統及資料傳輸等,各項許可必須依不同法規分別辦理。

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雖負責數位政策及資料相關事務,但現階段也沒有完整權限可單獨監管資料中心。至於國家廣播暨電信委員會,則主要管理涉及電信服務與通訊傳輸的部分。截至2026年7月27日,共有26家資料中心業者取得相關電信營業執照,其中23家持有第1類執照,另有3家持有第3類執照。

不過,這26家並不代表泰國境內所有資料中心總數,因為電信執照僅涵蓋國家廣播暨電信委員會職權範圍內的業務。資料中心實際設立及營運,還可能涉及電力、建築、工廠、投資促進,以及備用發電系統燃料儲存等多項許可。

消息人士指出,不同資料中心依規模、營運模式及服務內容,所需許可證組合也不相同,因此無法只憑某一張執照判斷業者是否已完成全部法定程序。主管機關必須逐一核對各項目所適用的法規與許可條件,才能確認合規情況。

其中,備用電力系統的燃油儲存也被列為監管重點。資料中心為維持全天候運作,通常需配置備用發電設備;若燃油儲存量達到法定門檻,就必須另外向能源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並符合儲存方式、設施設計及安全規範。

為解決權責分散問題,政府已成立資料中心營運政策委員會,統籌實體基礎設施、能源、水資源、都市計畫、安全、環境及通訊等領域。內閣已於8月5日通過相關規章草案,委員會將由總理指定的副總理擔任主席,數位經濟與社會部長、內政部長及能源部長分別擔任副主席。

政府希望藉由跨部門協調,建立較一致的監管標準,並釐清資料中心投資從設立、取得許可到正式營運所需遵循的程序,以因應未來產業規模持續擴大後帶來的能源、基礎建設及安全管理需求。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