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112條案判刑2年 塔娜塔萬獲准10萬泰銖交保

(台泰時報9月1日電)泰國法院8月31日批准政治運動人士塔娜塔萬(Tantawan Tuatulanon)在《刑法》第112條案件上訴期間暫時獲釋,保釋金訂為10萬泰銖,並附加禁止離境條件,除非事先獲得法院許可。塔娜塔萬稍早因涉及《刑法》第112條、電腦犯罪相關法規及其他罪名共5項,被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且不予緩刑,律師隨後提出保釋申請。

法院審理律師提交的暫時釋放聲請及擔保後,決定准許塔娜塔萬在案件進入上訴程序期間交保,擔保金額為10萬泰銖。不過,法院同時限制她出境,如有出國需求,必須先取得法院批准。

這起案件源自2022年3月。根據法院案件內容,塔娜塔萬當時在曼谷拉差丹嫩諾路一帶透過社群媒體進行直播,期間適逢王室車隊通過。負責維安的警員要求她停止直播,但她並未依照執法人員指示停止相關行為,之後遭警方控制並依法偵辦。

案件其後進入司法程序,檢方提出包括違反《刑法》第112條、電腦犯罪相關法規以及其他罪名在內共5項指控。法院8月31日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相關罪名成立,判處塔娜塔萬2年有期徒刑,不予緩刑,另有相關罰金處分。

判決出爐後,塔娜塔萬的律師立即向法院提出暫時釋放聲請,並提供擔保,希望當事人在提出上訴後、案件尚未確定前能夠獲得保釋。法院審查後同意聲請,因此她不須在等待上訴審理期間持續遭到羈押,但必須遵守法院所設定的限制。

泰國《刑法》第112條涉及對國王、王后、王位繼承人或攝政者的誹謗、侮辱或威脅,相關案件長期受到泰國國內及國際人權團體關注。近年部分政治運動人士及示威參與者因抗議活動、公開發言或社群媒體內容遭依該條文起訴,使112條的適用範圍及相關司法案件持續成為泰國政治與社會討論議題。

此次法院准予保釋並不代表原判決被撤銷。依目前司法程序,塔娜塔萬仍須針對一審判決進行上訴,在案件進一步審理期間,必須遵守不得擅自離開泰國等保釋條件。若有出境必要,則須另向法院提出申請並取得許可,案件後續將視上訴法院審理結果而定。

圖片來源:Thai P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