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26日電)泰國刑事法院25日就「氰化物安」連環毒殺案作出最新判決,被告莎拉拉特(Sararat Rangsiwuthaporn)因涉嫌以氰化物預謀殺害達麗妮(Darinee Thepwi),遭法院判處死刑。這是檢方針對莎拉拉特提出的15起案件中,第7起完成判決的案件。
檢方指控,莎拉拉特將氰化鉀混入食物、藥品或其他可食用物品中,再讓達麗妮攝入,犯案動機與詐欺及金錢利益有關。莎拉拉特在審理期間否認相關指控。
達麗妮於2020年12月13日在佛統府三พร縣萊興地區死亡。她與莎拉拉特同為互助儲蓄會成員,當時莎拉拉特尚積欠她6萬泰銖。
法院採信詩麗拉醫院法醫與毒理專家的鑑定結果,認定達麗妮體內曾接觸氰化物,導致心臟、肺部及肝臟功能衰竭並死亡。判決指出,莎拉拉特在毒物發作前不久仍與達麗妮在一起,達麗妮離開後返家不久即出現抽搐、肌肉僵硬、口吐白沫及失去意識等症狀,與氰化物中毒表現一致。
法院另指出,莎拉拉特當時除積欠達麗妮款項外,亦背負其他大量債務,財務狀況不足以償還相關欠款。綜合檢方提出的法醫證據、債務關係、接觸時間及死亡經過,法院認定莎拉拉特以直接餵食或其他方式,使氰化物進入達麗妮體內。
法院認為,檢方證據足以排除合理懷疑,而辯方提出的證據不足以推翻相關指控,因此依泰國刑法第289條第4款、第7款,以及第238條結合第236條規定判決有罪。
由於本案屬同一行為同時觸犯多項罪名,法院依刑法第90條規定,選擇其中刑度最重的罪名處罰,認定莎拉拉特屬預謀殺人,且犯案目的涉及取得或保留其他犯罪所得、掩蓋犯罪或避免追訴,因此判處死刑。法院指出,由於已判處最高刑度,其他刑期不再累加,其餘聲請亦予駁回。
莎拉拉特所涉多起氰化物死亡案件近年陸續進入司法程序,今年2月另一宗涉及女警的案件也曾遭法院判處死刑;4月另案則被判無期徒刑。此次第7案判決出爐後,其餘尚未完成審理的案件仍將依司法程序繼續進行。
圖片來源:The Nati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