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24日電)泰國皇家公報23日公布《促進社會和平法》2026年版,針對因政治衝突或政治動機而參與集會、表達政治立場者提供特赦,適用行為期間自200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法案將於公布翌日,也就是8月24日起正式生效,象徵泰國政治特赦制度進入實施階段。
依皇家公報內容,該法於2026年8月18日完成御准,並依國會建議與同意制定,主要目的在透過特赦政治集會及政治表達相關案件,降低過去長期政治衝突所造成的法律爭議與社會對立。
法案第2條明定,自皇家公報公布翌日起生效。換言之,相關條文自8月24日起具有法律效力,符合條件的政治案件可依規定進入後續審查與適用程序。
不過,這項特赦並非涵蓋所有政治相關犯罪。第3條明確排除多類案件,包括貪污或不當行為、依刑法第112條構成的犯罪,以及造成他人死亡或依刑法第297條造成他人重傷的行為。
此外,屬於告訴乃論的私人犯罪,或必須對特定個人、特定群體負擔民事或刑事責任,且受害對象並非政府機關者,也不在本次特赦範圍內。相關排除條款顯示,立法重點集中在政治集會及政治表達所衍生的案件,而非全面免除所有政治背景犯罪。
法案適用時間橫跨約20年,涵蓋2005年初至2025年7月中旬。此期間泰國歷經多次大型政治集會、政權更迭與政治對立,相關案件長期累積,也使特赦議題持續成為國會與社會討論焦點。
依法律架構,是否符合特赦條件仍須依案件性質及行為事實逐案判斷,並非只要案件具有政治背景即可自動獲得免責。特別是涉及貪腐、刑法第112條、致死、重傷及私人權益侵害等案件,法律已明文排除。
皇家公報正式公布後,相關司法、行政與執法機關將須依新法檢視既有案件。對已進入偵查、審判或執行程序的政治集會相關案件,後續如何認定適用範圍與處理程序,將依法律規定及主管機關執行方式進一步落實。
此次法律自8月24日起生效,標誌泰國針對過去20年間政治集會與政治表達案件建立新的法律處理機制,同時透過排除重大犯罪及私人侵害行為,界定特赦適用邊界。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