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18日電)泰國勞動部長朱拉潘(Julapun Amornvivat)18日表示,內閣已通過勞動部提出的4項勞動相關法規與規範,內容涵蓋海事勞工、居家承攬工作者,以及國營事業員工的婚姻平權福利,目標是填補現行法律保障缺口,讓不同型態勞工都能獲得更完整的社會福利與勞動權益。
相關措施主要分為3大類。第一是修正海事勞工法,要求雇主將船員直接納入社會保險與職災補償制度,使船員可享有社會保險體系下7類給付,若因工作發生事故,也能獲得職災補償基金保障。
新規同時加強未成年船員保護,明定船東不得安排未滿18歲船員於晚間10時至翌日上午6時工作,除非屬於依法規定的教育訓練或必要職務。這項調整旨在保障兒童與青少年健康及生活品質,並使泰國制度與國際勞工組織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接軌。
第二是擴大居家承攬工作者的法律保障。修法後,透過網路平台接案等新型態工作,也將納入規範範圍,適用產業則由既有工作類型進一步擴大至工業、商業、農業與服務業,以因應數位時代工作模式快速改變。
新法並設定最低工作年齡為15歲,禁止雇主安排未滿18歲者或孕婦從事高風險工作。若雇用未滿15歲兒童,最高可處2年有期徒刑,或科40萬至80萬泰銖罰金。
在報酬部分,修法要求建立合理且公平的報酬標準;若雇主積欠工資,或延遲返還工作保證金,須依規定支付年息15%的違約利息,以提高對居家承攬者及自由工作者的實質保障。
第三項是調整國營事業勞資關係相關規定,使員工配偶福利與婚姻平權法律一致。新制度將讓依法登記結婚的各性別配偶,都可平等享有醫療補助、補償金及喪葬費等福利,政府預估將有超過1.2萬人受惠於醫療相關權益。
朱拉潘表示,這次改革的重點是補足不同勞動身分在法律上的保障落差,尤其是船員、青年、居家承攬者、自由工作者及國營事業員工配偶等過去保障較不足的族群。政府希望透過法律調整,讓勞動福利制度更符合現代社會、數位工作模式及平等權原則。
他指出,勞動型態持續改變,法律不能只針對傳統企業與固定受僱關係設計,未來也須涵蓋線上接案、非典型就業及多元家庭結構。此次4項法規與標準調整,被視為泰國勞動制度朝更全面、平等及符合現代就業環境方向邁進的重要一步。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