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8月15日電)泰國交通部推動曼谷及周邊地區大眾運輸「共同票證」制度,規劃參與系統的捷運路線單程總票價最高不超過45泰銖,起跳票價不超過17泰銖,並取消乘客跨線轉乘時重複支付起跳票價的情況。相關法規、票款分配及營運協商預計於今年11月完成,12月進行EMV支付系統測試,目標2027年1月1日正式上路。
泰國交通部次長西里蓬(Siriphong Angkasakulkiat)表示,由副總理兼交通部長皮帕(Phiphat Ratchakitprakarn)主持的共同票證政策委員會2026年第2次會議,已追蹤共同票證管理法的執行情況,並要求加速完成附屬法規、技術標準、管理辦法及監督機制,確保制度能依既定時程啟用。
共同票證制度重點之一,是重新整合曼谷及周邊捷運票價。依目前規劃,加入制度的路線起跳票價不得超過17泰銖,單次完整行程總票價最高不得超過45泰銖。旅客跨越不同捷運路線轉乘時,也將減少重複計算起跳票價,降低多線轉乘的交通支出。
交通部已要求相關監管單位與民營捷運業者協商,準備增設EMV感應讀卡設備,使乘客可透過符合EMV標準的支付工具進出車站。同時,政府也將討論當實際乘客量超過業者原先預估年度成長幅度時,額外票收應如何合理分配,以建立長期可執行的收入管理模式。
另一項核心工作,是成立中央票款清算管理機制,負責不同營運業者之間的票款收取、支付與收入分配。交通運輸政策與規劃辦公室已獲指示,加速制定中央票款清算中心營運許可相關規範,並與財政部研議適合擔任中央管理單位的機構與執行模式。
依規劃,相關法規制定、票款分配原則、民營業者協商及中央清算機制,均須在2026年11月底前完成。交通部預計隨後於12月啟動EMV系統測試,確認票證辨識、跨線轉乘、票價計算與業者間清算作業穩定後,於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共同票證措施。
泰國政府希望透過制度整合,改善目前不同捷運路線各自計價及轉乘成本較高的問題,使民眾在曼谷都會區跨系統移動時能以單一票證或支付方式完成行程,同時以45泰銖票價上限提高大眾運輸可負擔性。後續實際適用路線、清算單位及各業者收入分配方式,仍將依今年11月前完成的協商與相關法規進一步確認。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