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布局電動車電池循環經濟 擬東部經濟走廊建完整回收園區

(台泰時報8月14日電)隨著泰國電動車快速普及,廢棄動力電池的安全處理與再利用逐漸成為新的環境及產業課題。泰國發電局正與泰國工業區管理局研究在東部經濟走廊(EEC)設立循環經濟工業園區,建立涵蓋電動車電池、太陽能設備及電子廢棄物的完整處理體系,並以汪內發電廠作為電池回收示範基地。

泰國發電局策略副局長兼發言人瓦立(Warit Rattanachuen)表示,電動車市場持續擴張,使泰國必須提前建立廢電池管理制度,避免未來形成大量危險廢棄物。尤其今年初泰國南部發生洪災後,曾發現遭水浸泡的電動車電池被棄置甚至重新使用,劣化電池仍可能殘留電荷,存在起火等安全風險。

泰國發電局規畫的管理流程並非將廢電池直接送往回收,而是從拆卸、使用安全容器收集及運輸開始,再進行電氣性能與安全檢測,依電池實際健康狀態決定是否進入「第二生命」利用或材料回收程序。

依泰國發電局與泰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署研究所訂初步標準,電池健康狀態(State of Health,SOH)若高於70%,仍可轉作電池儲能系統(BESS)。雙方目前已合作開發100千瓦小時及20千瓦小時儲能系統,以及相關控制與電池管理技術。這些退役電池未來可應用於電動車充電站、發電廠及智慧園區,延長使用年限。

至於SOH低於70%或已損壞的電池,則將進入回收程序。處理時先拆除電池管理系統、塑膠、鋁材及電線等非電芯零件,再將電芯安全放電,經破碎、篩分及氣流分離後取得俗稱「黑粉」的材料,進一步從中回收具有經濟價值的金屬及關鍵礦物,重新導入產業供應鏈。

泰國發電局同時與泰國發展研究院合作研究電動車電池及儲能系統的循環經濟政策與法規。研究團隊指出,泰國目前仍缺乏涵蓋電池完整生命週期的管理措施,因此正研議建立「電池護照」(Battery Passport),從生產、使用、再利用到回收及最終處理均可追蹤,並推動生產者延伸責任(EPR),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對產品生命週期承擔相應責任。

在技術驗證方面,泰國發電局已將汪內發電廠規畫為電池回收示範工廠。計畫目標不只是產出黑粉或回收鋰等關鍵原料,而是建立真正的「循環電池」模式,將回收材料重新投入新電池製造,再進行實際使用測試,逐步形成從廢棄、再生到重新製造的閉環產業鏈。

泰國發電局也規畫將行動電源列為再生電池的終端試驗產品之一,未來可能把製成的行動電源提供給參與廢電池回收計畫的學生及社區使用。透過東部經濟走廊循環工業園區與示範回收工廠同步推進,泰國盼在電動車電池大量進入汰換期前,先建立兼顧安全、資源再利用與產業發展的完整管理體系。

圖片來源:Prachachat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