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7月21日電)泰國國家公園、野生動植物保育廳持續整頓塔蘭國家公園遭違法占用問題,執法人員20日前往呵叻府旺南橋縣泰三基地區,依據法院判決張貼強制執行公告,要求3處侵占國家公園土地的度假村及住宅拆除違建;另有1家度假村業者表示,願自行拆除相關設施。自然資源暨環境部並要求全面清查曾遭起訴、但至今仍未拆除建物的旅館及度假村,準備交由洗錢防制辦公室追查非法所得及相關資產。
此次行動由土地權利逐筆查證與執法工作小組負責人特溫(Thewin Meesap)、自然資源暨環境部特別行動顧問歐帕(Opas Walaiphet)、呵叻府執行署人員,以及塔蘭國家公園管理處共同執行。當局分別向林帕度假村、1棟豪華度假住宅及雲霧天堂度假村張貼強制拆除公告,要求業者依終審判決移除違法建築;星威爾家庭花園度假村則主動提出自行拆除申請。
自然資源暨環境部長蘇察(Suchart Chomklin)表示,已命令第1保育區管理辦公室、第7保育區管理辦公室及塔蘭國家公園,在8月底前彙整所有曾因侵占國家公園土地遭查辦、卻仍未拆除建築的旅館及度假村資料。
清查內容包括:
1️⃣ 業者及土地使用人的姓名、公司或法人資料。
2️⃣ 過往逮捕紀錄、法院判決與案件執行進度。
3️⃣ 建物現況照片、營業資料及其他相關證據。
蘇察指出,資料彙整完成後,環境部將送交洗錢防制辦公室,調查業者自過去至今利用國家公園土地經營旅館、度假村或度假住宅所取得的收入及利益,並評估依洗錢防制法扣押或沒收相關財產。
泰國政府表示,處理塔蘭國家公園土地爭議時,將區分長期居住並符合協助條件的民眾,以及利用國有自然資源牟利的投資者。符合資格的居民可依法律程序取得土地使用協助;若屬飯店、度假村或度假住宅違法侵占保育區,則將依法拆除建物、追究刑責並查扣非法所得。
依泰國洗錢防制法,相關罪名可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2萬至20萬泰銖,也可併科徒刑與罰金。主管機關表示,後續將依個別案件證據及法院判決持續執行拆除與資產調查。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