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7月10日電)泰國國家經濟與社會發展委員會(NESDC)表示,憲法法院裁定4,000億泰銖緊急貸款法令(Emergency Loan Decree)符合憲法後,相關計畫可望全面推進,有助提升經濟穩定性及民間投資信心。官方建議政府加快執行其中2,000億泰銖能源轉型預算,協助民眾降低對化石燃料依賴,推動節能減碳及永續發展。
NESDC秘書長達努查(Danucha Pichayanan)指出,雖然美國與伊朗已簽署停火備忘錄,但國際能源市場仍存在不確定性,泰國須持續做好風險管理,降低能源價格波動對經濟造成的衝擊,因此加速能源轉型具有必要性。
他表示,目前政府正研議透過補助民眾安裝屋頂太陽能發電系統(Solar Rooftop),協助家庭降低電費支出;至於交通部提出推廣電動車(EV)的相關措施,包括舊車換新車方案,仍須進一步研擬執行方式,因報廢車輛後續處理及配套措施仍有待完善。
針對人民黨議員希里甘亞(Sirikanya Tansakun)質疑,以貸款資金採購電動垃圾車、電動救護車及太陽能灌溉系統是否符合緊急貸款用途,達努查表示,政府投資固然重要,但政策重點仍應聚焦於協助民眾降低能源成本,減少對化石燃料依賴,相關執行方式仍將持續討論。
對於外界建議利用貸款建置智慧電網(Smart Grid),達努查說明,智慧電網屬於長期基礎建設,雖然三家國營電力公司已規劃推動,但因貸款法令規定相關資金須於2027會計年度9月底前完成使用,無法支應需長期執行的大型投資計畫,未來仍須循一般預算及內閣審議程序辦理。
達努查認為,4,000億泰銖貸款將有助提升國內經濟確定性及企業信心,若後續2,000億泰銖能源轉型資金能依計畫有效執行,將有助支撐泰國整體經濟成長,同時提升能源安全及加速綠色轉型。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