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勝訴Molly Tea 商標侵權判賠

(台泰時報7月4日電)中國法院近日判決,中國手搖飲品牌Molly Tea母公司因商標侵權,須向法國精品品牌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LV)賠償1,03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4,200萬元)。法院認定,Molly Tea使用的四瓣花標誌與LV經典「Monogram Flower」圖樣過於相似,侵犯LV已註冊的7項商標權。Molly Tea表示,將依法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指出,遭裁定侵權的是Molly Tea母公司深圳米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及江蘇省蘇州市吳中區一家加盟店。法院認為,其使用的四瓣花圖案與LV自1896年開始使用的Monogram Flower具有高度近似性,容易使消費者聯想到LV品牌,構成商標侵權。LV的Monogram Flower由創辦人之子Georges-Louis Vuitton設計,搭配經典LV字樣及Monogram圖騰,已成為品牌最具代表性的識別標誌之一。

法院裁定,Molly Tea須於10日內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經濟損害賠償,以及30萬元人民幣訴訟相關費用,合計1,030萬元人民幣。不過,Molly Tea強調,尊重司法程序,但將依法提出上訴,尋求重新審理。

本案在中國社群平台微博引發廣泛討論,不少網友認為雙方標誌確實相似,也有人認為兩家公司分屬茶飲與精品產業,不致造成消費者混淆。然而,智慧財產權專家指出,法院此次考量的不僅是消費者是否混淆,更涉及知名商標保護及品牌價值維護。

根據判決及相關法律觀點,LV主張的是「商標淡化」(Trademark Dilution)概念。此原則主要保護知名品牌的辨識度與品牌價值,即使雙方銷售不同產品,只要相似標誌可能削弱知名商標的獨特性,仍可能構成侵權。因此,品牌保護範圍已不限於防止仿冒商品,也包括維護品牌識別及長期累積的商譽。

近年全球品牌商標爭議持續增加,除LV外,Chanel曾與華為(Huawei)因商標設計發生法律爭議,Apple也曾反對Prepear使用梨子標誌;泰國近年則有中國連鎖咖啡品牌瑞幸咖啡(Luckin Coffee)與當地業者的商標糾紛,最終泰國法院於2025年判決中國瑞幸擁有較佳商標權利,並命對方停止使用相關名稱及標誌。專家認為,隨著品牌價值日益重要,商標已成為企業核心資產之一,相關法律攻防也將更加頻繁。

圖片來源:Thaira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