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7月2日電)泰國刑事法院2日就跨國商業代孕案作出一審判決,涉案10名被告中,4名婦產科醫師及4名仲介遭判有罪,其中主嫌醫師遭判處15年有期徒刑,其餘被告刑期介於4年6個月至13年6個月不等,另有2名被告獲判無罪。法院指出,被告明知商業代孕及買賣卵子違法,仍規避法律,將人體視為牟利工具,情節重大,應予重判。
本案由檢方依涉入跨國犯罪組織、商業代孕、非法輸出入胚胎、精子及卵子等罪名提起公訴。案件源於泰國警方2020年2月破獲一個由中國籍主嫌趙然(Zhao Ran)主導的跨國代孕集團,透過仲介招募泰國女性提供代孕或出售卵子,每名代孕者可獲得約40萬至45萬泰銖報酬。
調查指出,仲介與涉案醫師先安排代孕婦女前往寮國或柬埔寨植入胚胎,再返回泰國私人醫院產檢,並集中安置於曼谷拉拋區(Lat Phrao)的住所待產,臨近生產時再安排前往中國。
法院表示,4名婦產科醫師清楚知道相關行為違反法律及醫療倫理,卻刻意將植入胚胎等程序移至國外實施,以規避泰國法令,將人體及生殖行為商品化,嚴重違背醫師專業責任,因此從重量刑。
法院並指出,4名仲介雖屬執行層級,但協助招募代孕婦女,嚴重侵害兒童權益,使孩子出生後無法由原生家庭照顧,對社會造成長遠影響。考量部分被告供述對審理有所助益,依法減刑四分之一。
判決結果為,主嫌醫師判刑15年,第2至第4名醫師分別判處13年、10年6個月及13年6個月;4名仲介則分別判處7年6個月、13年6個月、4年6個月及10年6個月;其餘2名被告獲判無罪。至於趙然等中國籍金主,法院先前已另案判刑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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