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16日電)泰國中央商品與服務價格委員會(CPB)16日召開2026年第2次會議,決議維持66項商品及服務列為管制項目,期限再延長1年,同時依據市場狀況調整部分商品監管措施。泰國政府表示,此舉旨在維護市場秩序與價格穩定,保障消費者、農民及企業各方權益。
會議由副總理兼商業部長蘇帕吉(Suphajee Suthumpun)主持。她指出,《商品與服務價格法》賦予政府監督重要民生商品與服務價格的權責,以防止價格短期內大幅波動,並確保國內供應充足。每年管制商品名單的調整,均須綜合考量生產成本、市場供需、貿易情況及相關產業意見後作出決定。
蘇帕吉表示,所謂「管制商品」並不代表政府全面凍漲價格,而是依據不同商品特性採取相應管理機制,包括價格申報、價格調整審核、出口管制、運輸監督及庫存管理等措施,以維持市場公平競爭與價格穩定。
本次會議除同意延續66項商品及服務的管制資格外,也維持實體及線上通路的價格標示規定。部分商品則因市場情勢變化而調整監管內容,包括:
1️⃣ 嫩椰子及相關產品、豆粕等商品新增庫存帳冊管理措施,方便政府掌握價格、交易量、進出口及庫存資訊。
2️⃣ 飼料玉米增加運輸監管措施,以加強供應鏈管理及市場監督。
3️⃣ 塑膠粒產品擴大資訊申報範圍,涵蓋對消費者影響較大的包裝材料市場。
4️⃣ 洋蔥及大蒜新增進口申報及庫存管理措施,以防止非法進口、冒用產地及其他可能影響國內農民權益的行為。
另一方面,部分商品因供需與價格已恢復正常,監管措施獲得適度放寬。其中包括手部消毒酒精產品、天然橡膠、口罩及COVID-19快速篩檢試劑(ATK)等商品,未來將依市場機制運作,但仍保留必要監督措施,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商業部表示,未來將持續監測商品價格、原物料成本及整體經濟環境變化,尤其關注中東局勢對全球能源及物流市場可能造成的影響。政府將依市場狀況適時調整管理措施,避免價格異常波動對民眾生活及企業營運造成衝擊。
蘇帕吉強調,管制制度的核心目標在於建立公平透明的市場環境,而非限制企業正常經營。不同商品將依實際情況採取不同監管方式,商業部也將持續向社會說明相關政策內容,增進民眾對管制機制的理解。
圖片來源:Thai PB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