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平權上路逾一年 同性配偶福利仍未到位

(台泰時報6月11日電)泰國民主黨近日呼籲政府加速落實婚姻平權相關配套措施,指出部分國營企業員工雖已依法完成同性婚姻登記,但其配偶至今仍無法享有配偶醫療福利等基本權益。民主黨認為,婚姻平權法已生效超過一年,相關政府部門及國營事業仍未全面調整內部規章,導致法律保障與實際執行之間出現落差。

民主黨不分區議員拉達克勞(Rudklao Intawong Suwankiri)10日在國會會議中提出相關問題。她表示,泰國自2025年1月23日正式實施婚姻平權法,成為東南亞首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然而至今仍接獲多起民眾陳情,顯示部分權益未能真正落實。

拉達克勞指出,目前已有超過50名泰國地方電力局(Provincial Electricity Authority)員工向她反映,雖然已依法完成同性婚姻登記,但其配偶仍無法申請醫療保健等配偶福利,與異性婚姻家庭享有的待遇存在差異。

她表示,自己曾參與國會婚姻平權法案審查委員會工作,對於法律生效一年多後仍出現類似問題感到失望。她強調,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不應因行政程序延誤或過時規章而受到阻礙。

拉達克勞在國會質詢時表示:「人民的權利不應被官僚程序或未更新的內部規定所延誤。」她質疑財政部及勞工部監管的福利制度,為何至今尚未全面修訂,以符合婚姻平權法的要求。

她要求兩個部會公開說明相關延誤原因,並提出具體時間表,說明何時完成制度修正。此外,她也要求政府說明,對於過去因制度缺失而未能取得福利的同性配偶,是否將提供追溯補償機制。

除了個案問題外,拉達克勞也呼籲政府全面檢視各政府機關及國營事業現行福利規定,確保所有單位均已依照婚姻平權法進行調整,避免類似情況持續發生。

分析指出,雖然泰國婚姻平權法已被視為區域性里程碑,但法規修正後的實際執行仍涉及各部門內部制度、福利規章及行政程序調整。若相關配套未同步完成,部分同性伴侶可能仍無法立即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

民主黨表示,政府應加速協調相關機構完成制度更新,確保婚姻平權法精神能夠全面落實,讓所有合法婚姻關係享有平等待遇與保障。

圖片來源:She-Hur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