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NACC嚴查地方貪腐 聯手內政部強化監督

(台泰時報6月8日電)泰國國家反貪污委員會(NACC)持續強化地方行政機關反貪措施,並與內政部合作推動更嚴格的監督機制,鎖定全國地方行政組織(Local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s)在採購、預算支出及濫用職權等領域的貪腐風險,以降低地方層級不當行為與違法案件發生。

根據NACC資料,泰國目前共有7,845個地方行政組織,包含76個府級行政組織、2,474個市鎮行政單位、5,293個鄉級行政組織,以及曼谷與芭達雅兩個特別地方行政區。由於地方機關分布廣泛,涉及預算與民生服務項目眾多,長期以來成為民眾申訴貪腐案件最多的政府部門之一。

統計顯示,2023年至2024年間,地方行政組織遭申訴案件達7,829件,占全部20,675件申訴案的34.59%。遭申訴最多的類型包括採購招標疑似圍標、預算核銷不當、濫用職權,以及在核發許可或使用公共土地過程中尋求不當利益。

NACC指出,除了正式申訴案件外,民間監督組織與反貪網絡也多次發現地方行政組織出現疑似貪腐情形,其中不僅包括採購項目,也涉及以公共預算安排人員出國考察等爭議。

為防堵地方貪腐,NACC已提出多項政策性反貪措施,並曾提交內閣知悉,主要分為四大方向。

1️⃣ 法律層面,建議修正地方選舉及地方行政組織設立相關法規,強化地方首長及議員資格審查,並改善地方議會權責與運作制度。

2️⃣ 行政管理層面,建議建立地方治理法規,強化地方發展計畫、財政預算、採購制度及人事管理透明度。

3️⃣ 監督與公民參與層面,建議提升地方議會、監督機關、獨立機構、媒體及公民社會的制衡角色,並鼓勵民眾參與地方治理監督。

4️⃣ 道德與倫理層面,建議制定地方政治人物倫理準則,並透過教育及宗教組織合作,培養民眾及青年反貪意識。

NACC表示,近年相關措施逐漸展現成效,地方行政組織涉及採購弊案及出國考察爭議的案件已有下降趨勢。反貪機關也透過嚴格紀律處分與刑事追訴,加強對違法行為的嚇阻力。

自2025會計年度以來,NACC高層已多次與內政部相關單位協調,因內政部是地方行政組織的重要主管機關,雙方希望透過更密切合作,提高地方反貪工作效率。

此外,NACC也採取主動下鄉監督方式,針對高風險地方建設與採購計畫進行現場查核、提供建議並持續追蹤,以在貪腐發生前及早預警。

NACC呼籲,若民眾發現公務員或地方行政機關涉及貪腐,可向NACC資訊服務中心通報,電話為1205,或洽各府NACC辦公室。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