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6月6日電)泰國稅務局表示,最高法院已就前總理塔克辛(Thaksin Shinawatra)個人所得稅案件作出最終判決,確認稅務評估合法有效,相關稅款、罰金及附加費合計約176.3億泰銖。稅務局目前正加速追繳程序,並擴大調查其國內外資產,若無法完成全額追討,未來不排除進一步提出破產訴訟。
代理稅務局長職務的稅務局策略徵收顧問頌薩(Somsak Ananwat)表示,最高法院已於2025年11月17日宣讀第6890/2568號判決,裁定稅務機關作出的課稅評估符合法律規定,因此塔克辛所涉及的17,629,585,191泰銖稅務債務正式生效並成為最終判決。
頌薩指出,雖然案件過去曾歷經申訴及司法程序,但稅務局始終依照法律持續追討相關欠稅,包括發出催繳通知、調查財產狀況,以及為後續扣押與凍結資產進行準備工作。
目前稅務局已將資產調查範圍擴大至海外地區,並與相關政府機關合作,尋求更有效的執行方式,以確保國家稅收權益獲得保障。同時也已依照法律時效與程序規定,規劃後續追繳時程。
1️⃣ 最高法院確認塔克辛須繳納約176.3億泰銖稅款、罰金及附加費。
2️⃣ 稅務局已展開國內外資產調查及追繳程序。
3️⃣ 若無法全額收回欠稅,將考慮提出破產訴訟。
本案源於稅務局於2017年3月28日發出個人所得稅評估通知,要求塔克辛繳納約176億泰銖稅款。其後塔克辛向中央稅務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相關課稅決定。中央稅務法院於2022年裁定撤銷評估,認為稅務官員未依程序發出調查通知;2023年稅務上訴法院亦維持原判。
然而最高法院重新審理後認為,塔克辛透過他人代持方式持有新加坡電信集團旗下新科集團(Shin Corporation)股份,其安排涉及規避法律限制,且不符合稅法誠信原則,導致國家無法依法徵收稅款。法院認定相關交易缺乏合理經濟目的,並涉及重大違法情節,因此不具備減免罰金與附加費的條件。
根據《富比世》(Forbes)2025年公布資料,塔克辛個人資產約21億美元,折合約720億泰銖,在泰國富豪排行榜名列第15位,全球排名約第1688位。其資產規模也成為外界關注稅務局後續追討進展的重要焦點。
稅務局強調,將持續依照法律程序推動追繳工作,確保國家稅收利益不受損害,並依案件發展評估後續法律措施。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