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5月20日電)泰國曼谷市長查察(Chadchart Sittipunt)法律代表5月18日正式向曼谷選舉委員會(Bangkok Election Commission)遞交文件,表明未授權任何候選人於選舉宣傳中使用查察的姓名、照片、簽名及相關象徵標誌,並指出若未經同意擅自使用,恐涉及違反選舉法規。
文件由查察授權的法律代表提交給曼谷選委會主任,內容明確要求各候選人與相關人士,不得在競選廣告、宣傳看板、文件或任何媒體上,使用與查察有關的名稱、肖像、簽名或可能使民眾誤認為獲得查察支持的標誌與符號。
法律代表在文件中引用《2020年地方議會及地方行政首長選舉宣傳與禁止事項規範》第18條指出,若欲於競選活動中使用他人資訊或照片,必須先取得當事人同意。
此外,第23條第6款亦規定,候選人或任何人士不得在未取得當事人或政黨書面授權情況下,使用姓名、格言、口號或人物照片進行競選宣傳。
查察法律團隊強調,截至目前為止,查察本人尚未授權任何候選人使用其姓名、照片、簽名、象徵標誌或任何可能讓公眾理解為與其有關聯或獲其支持的內容,用於競選活動。
因此,若現階段仍有候選人使用相關元素進行宣傳,將被視為未經授權行為,可能構成違法競選。
文件中也提到,若未來查察本人有意支持特定候選人,並同意其使用相關姓名、照片、簽名或口號,法律團隊將另行正式通知曼谷選委會。
分析指出,隨著曼谷地方選舉氣氛升溫,查察作為現任曼谷市長,擁有一定政治影響力,其形象與聲望被部分候選人視為爭取選民支持的重要資源,因此相關法律界線也受到外界關注。
1️⃣ 查察未授權任何候選人使用其形象助選。
2️⃣ 未經同意使用姓名與照片恐違反選舉法。
3️⃣ 若未來正式支持特定人選,將另行通知選委會。
目前曼谷選委會尚未對此事件進一步發表回應,但相關規範已成為地方選舉期間關注焦點之一。
圖片來源:Khaoso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