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4月21日電)面對中東衝突引發的全球油價動盪,泰國學者建議政府動用1973年《燃料短缺防制緊急法》,將煉油業「超額利潤」回收,用於減輕民眾燃料負擔或補充燃油基金,以穩定國內能源價格。
經濟學者普萊蓬(Phaipon Khumsub)分析指出,當前全球石油市場正面臨嚴重「供給衝擊」,主因為荷姆茲海峽運輸受阻,該航道每日承載超過2000萬桶石油,約占全球海運石油貿易的1/5,一旦中斷即對供應鏈造成重大影響。
他表示,2026年3月全球石油供應量因此減少約1000萬桶/日,儘管4月中旬局勢略有緩解,油價一度回落,但整體市場仍高度不穩。特別是柴油價格漲幅遠高於原油,自2月27日至4月2日高點期間,柴油價格暴漲215.3%,而布蘭特原油與杜拜原油僅分別上漲103.6%與139.4%。
造成柴油價格飆升的主要原因包括:
1️⃣ 中東地區原油與成品油同時短缺,影響煉油供應
2️⃣ 俄烏戰爭導致柴油市場原已緊張
3️⃣ 中國限制成品油出口,加劇全球供應壓力
在泰國方面,由於煉油產品中柴油占比高達40.34%,使得煉油業收益顯著提升。根據計算,截至2026年4月1日,煉油毛利(GRM)達每公升13.8792泰銖,扣除戰爭附加成本與正常利潤0.40泰銖後,仍存在約5.3852泰銖的「超額利潤」。
普萊蓬建議,政府可依據法律授權,在緊急情況下介入石油市場,例如限制出口、提高法定儲備天數(目前已由25天提高至32天),並透過機制回收部分超額利潤,用於補貼消費者或穩定價格。
不過他強調,相關措施須符合4大原則:
1️⃣ 暫時性:須設定明確退場機制
2️⃣ 透明性:成本與利潤計算需公開可查
3️⃣ 對稱性:若未來虧損,政府應提供補償機制
4️⃣ 公平性:避免影響長期投資誘因與能源穩定
普萊蓬指出,政策核心不應是單方面抽取利潤,而是維持合理煉油利潤水準,在保障消費者與企業之間取得平衡,以確保國家能源安全與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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