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黨推修憲 擬限縮議長權限

(台泰時報4月19日電)泰國人民黨近期推動修憲提案,主張調整現行憲法第236條內容,限縮國會議長在案件送交反貪機構過程中的裁量權,以強化公民監督機制。該提案由名單制議員皮塔(Pita Limjaroenrat)提出,引發政壇關注。

皮塔表示,現行制度雖允許民眾透過連署方式提出對反貪機構的檢舉,但在程序上仍需經由國會議長審核後,才能送交最高法院院長設立調查機制。此一設計使議長在案件是否進入司法審查過程中,握有關鍵決定權。

根據規定,民眾須集結20,000人連署,方可提出相關指控並啟動調查程序。然而,若議長基於裁量權未將案件送出,相關檢舉將無法進入後續審查程序,導致監督機制可能受限。

皮塔指出,在現行政治結構下,國會議長多由執政陣營人士擔任,若行政部門與反貪機構之間出現立場一致情況,恐影響監督功能發揮。為避免相關疑慮,應透過修憲刪除議長在該程序中的裁量權,使案件能直接進入司法審查。

人民黨表示,相關修憲草案已提交國會審議,期望透過制度調整,提升反貪機制的透明度與效率,並強化民眾參與監督的實質作用。

此外,提案亦反映近期社會對反貪機構運作的關注,特別是在部分案件處理結果引發討論後,如何確保機構運作公正性,成為政治與社會關注焦點。

整體而言,此次修憲提案聚焦於制度設計與權力分配,未來能否順利推動,仍須視國會審議與各方協商結果而定。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