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4月10日電)泰國國家人權委員會指出,孔敬府四色區地方行政組織對員工進行全面性尿液檢測以篩查毒品,且未取得當事人同意,已構成侵犯人權,並建議內政部檢討相關政策執行方式,以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人權委員瓦桑(Wasan Phailuklee)表示,該案源於2025年9月接獲投訴,投訴人為四色區地方行政組織(Tambon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TAO)員工。依指控,當地官員於2025年3月17日會議中宣布,依上級政策要求全體人員接受毒品檢測,未參與者恐影響未來聘用。投訴人最終配合檢測,且尿檢結果呈陽性,並質疑該措施缺乏合理依據與自願性。
經人權委員會審查相關事實與法律後指出,泰國憲法保障個人生命與身體自由,公權力僅能在法律明確授權下介入。依現行毒品相關法規,僅在具備合理懷疑與必要性條件下,執法人員方可進行檢測。
調查顯示,本案屬於「白色內政」(White Interior Program)專案執行,旨在加強公務員紀律與防範毒品。然而人權委員會認為,即便出於公共利益考量,仍不得違反法律所規範之程序與條件。特別是未事先取得明確同意,並以職務壓力迫使參與,已構成對個人權利之侵害。
人權委員會進一步指出,此類全面性檢測涉及個人健康資訊蒐集,對當事人後續權益影響重大,包括可能面臨紀律處分或法律程序,因此更須嚴格遵守自願與合法原則。
至於投訴人指稱遭強迫辭職部分,調查發現其於檢測前2日即已提出辭呈,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辭職與檢測結果存在直接關聯,因此尚難認定構成侵權。
基於上述調查結果,人權委員會已於2026年3月31日決議,建議內政部及相關單位重新檢視該專案執行方式,應建立明確書面同意程序,確保語意清楚、可撤回,並禁止以任何形式施壓,確保執行過程符合人權保障原則。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