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身障基金惹議 議員促政府急踩煞車

(台泰時報4月2日電)泰國國會2日召開記者會,人民黨議員納塔查(Nattacha Boonchaiinsawat)聯合全國各類身心障礙者理事會秘書長朱薩(Chusak Chantayanon),針對政府計畫將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促進與發展基金約28億泰銖回收至國庫一事表達關切,指出此舉恐直接影響約2萬名身障者就業機會,並要求相關部會立即檢討並停止執行。

納塔查表示,該基金屬於循環基金,目前帳面資金流動性偏高,顯示管理單位,即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促進廳,未能有效規劃資源運用,使身障者難以充分取得基金提供的權益與補助機制。他指出,資金過剩並非正面訊號,反而反映制度執行出現問題。

根據《身心障礙者生活品質促進法》第33條規定,企業若僱用員工達100人,須聘用至少1名身障者,否則需按最低工資標準繳納補助金,約每人每年144,000泰銖。納塔查指出,基金累積大量餘額,顯示兩項結構性問題:一是企業未依法聘用身障者,二是基金未能有效運用資金改善其生活與就業條件。

他進一步指出,財政部轄下中央會計廳已發出緊急公文,要求回收28億泰銖,形同對身障者的「第三重衝擊」。若以補助標準換算,該筆資金相當於約2萬個就業名額,若遭回收,將使原本已面臨就業困境的身障族群處境更加嚴峻。

納塔查呼籲社會發展與人類安全部長尼功(Nikhom Somklang)立即介入處理,並要求暫緩相關措施。他表示已正式向財政部提交書面請願,未來將持續追蹤此案進展,並強調將全力維護全國身障者權益,同時呼籲社會各界共同關注。

朱薩則補充指出,該基金資金來源完全來自企業繳納,政府並未提供任何直接補助。過去10多年來,國家預算亦未針對身障者提供專項支持,多數福利與職業貸款均仰賴此基金運作。

他並提及,過去曾發生政府試圖挪用類似基金約20億泰銖的案例,當時身障團體向行政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裁定部分資金須返還,以保障身障者貸款創業權益。此次事件再次引發外界對基金用途與政策方向的關注。

圖片來源:Bangkokbiz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