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澄清交通設施採購爭議 可回彈柱非交通錐

(台泰時報3月8日電)針對外界質疑曼谷市政府以每支1800泰銖採購交通設施價格過高一事,曼谷市政府6日發布說明指出,相關設備並非一般交通錐,而是「可回彈式交通柱」,屬於不同類型的道路安全設施,具有不同用途與性能,因此不宜直接與一般交通錐價格進行比較。

曼谷市政府表示,設置可回彈式交通柱是城市道路安全改善計畫的一部分,主要用於高風險路段的交通分流與秩序管理,目的在於降低事故風險並提升道路使用安全。

市府說明,該設備並非普通塑膠設施,而是採用聚氨酯(Polyurethane)材料製成,具有高度耐用性,可承受車輛反覆碾壓,測試顯示可承受超過500次車輛壓過後仍能回復原狀,同時具備高反光設計,以提升夜間能見度。

曼谷市政府強調,相關採購程序依法律規定辦理,並採用電子招標(e-bidding)方式進行,以確保競標過程公開透明並促進公平競爭。市府指出,招標文件與技術規範均已事先公開,並透過多個來源進行市場價格調查。

市府表示,最終得標價格實際上低於官方設定的參考價格。例如2025年採購的可回彈式交通柱價格為每支1600泰銖,低於1800泰銖的參考價格,降幅約11%;而2026年採購價格為1500泰銖,低於1600泰銖參考價格,降幅約6%。

此外,曼谷市政府也指出,外界將該設備與一般交通錐價格比較並不恰當,因為兩者用途、材料與耐用程度皆不同。一般交通錐屬於可移動設備,而可回彈式交通柱則為固定式設施,用於長期道路安全管理。

市府補充說明,相關採購價格亦包含安裝施工費用,因此與單純設備價格不同。

此外,2026年交通錐的採購價格實際為每個341泰銖,低於515泰銖的參考價格,也低於部分單位以約800泰銖購置的價格。

曼谷交通與運輸辦公室表示,所有採購程序均可接受全面審查,並歡迎審計單位或反貪機構進行檢查,以確保公共資金使用符合規範並具透明度。

市府強調,相關設施的設置主要目的是提升交通安全並保護市民生命安全,未來仍將持續推動道路安全改善措施。

圖片來源:Matich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