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3月5日電)泰國最高法院選舉案件審理庭4日裁定,醫師格實(Kesakmol Plian-samai)在2024年參選參議員時,於候選人資料中使用「教授」頭銜但未具備合法資格,構成選舉舞弊。法院判決撤銷其參選權並褫奪選舉權10年,並自判決日起生效,使其喪失議員資格。
案件由泰國選舉委員會向法院提出申請。法院於當日下午宣讀判決,指出格實在2024年參議員選舉中,以第19職業組別身分參選,該組別包含自由職業與專業人士。在候選人自我介紹文件中,她於教育背景欄位填寫「人力資源發展教授」,並在工作經歷中使用「教授、博士、女醫師格實」等稱謂。
法院調查指出,格實所提及的「California University Foreign Credential Evaluation」機構位於美國加州,主要提供學歷評估與資格認證服務,但並非泰國學術體系授予教授職稱的機構。相關資料顯示,該學歷與資格從未向泰國公務員制度或學術機構申請認證。
依泰國法律規定,大學教師若要取得教授職稱,必須依據高等教育相關法律程序,由大學提出申請並經官方核准。法院指出,在泰國高等教育人事資料庫中,並無格實取得教授職稱的紀錄,也未發現任何高等教育機構曾向政府申請任命其為教授。
法院認為,候選人於選舉文件中填寫的工作經歷與專業資格,應為真實且可查證的資料。格實在未具備教授資格的情況下使用該頭銜,可能使其他候選人誤認其具備相關專業背景,進而影響投票決定。
判決指出,該行為屬於在候選人介紹資料中提供不實資訊,意圖提高自身在選舉中的可信度與競爭優勢,已違反泰國憲法第226條及《參議員選舉法》相關規定,屬於選舉舞弊行為。
法院強調,泰國參議員選舉制度採取候選人互選機制,各職業群組候選人需依據自身專業背景互相投票,因此候選人資料的真實性對於維持選舉公平至關重要。
最終法院裁定,格實的行為構成選舉舞弊,判決撤銷其參選資格並褫奪選舉權10年,自判決日起生效。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