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票印QR碼掀爭議 8人遭控濫權

(台泰時報2月24日電)泰國一名律師 2 月 23 日向中央貪污及不當行為刑事法院(Central Criminal Court for Corruption and Misconduct Cases)提起訴訟,控告選舉委員會主席納隆(Narong Kalwanarin)及其他委員與秘書長共 8 人,涉嫌違法執行或怠於職務,案件已獲法院受理,並訂於 3 月 17 日 9 時 30 分進行審查程序聽證。

原告為職業律師永育(Yongyuth Saokaewsatit),以泰國公民身分提出告訴,指納隆身為選委會最高主管,與 6 名委員及秘書長合計 8 人,依法律負有確保選舉公正與誠信之責,卻共同違反相關法規。起訴內容援引刑法第 157 條及第 83 條,以及 2026 年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69 條、2018 年國會議員選舉法第 149 條與 2018 年反貪腐法第 172 條等規定。

訴狀指出,被告 8 人涉嫌指示印製國會議員分區選票(綠色)時,在每張選票左下角加印二維碼,並於政黨名單選票(粉紅色)加印條碼,作為後續查核用途。原告認為,此舉顯示選票可能被追蹤,影響投票秘密與公正性,構成不當履行職務。

此外,原告指稱,2 月 8 日選舉當日,被告 8 人仍指示相關單位使用上述兩款選票。原告於曼谷市民武里區盛沙布選區投票時,發現選票上的二維碼與條碼,詢問現場人員未獲明確說明。原告主張,此設計增加印製成本,且未具必要性,導致數百萬名選民的投票秘密可能受影響,違反相關法律第 85 條保障規定。

法院已受理本案,並排定 3 月 17 日進行審查聽證,後續將依程序裁定是否進入正式審理。

圖片來源:spacebar.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