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2月17日電)泰國選舉委員會 17 日召開會議,持續討論將於 2 月 22 日舉行的 3 個投票所重新投票事宜,並就新印製選票格式是否沿用原有編號與條碼設計進行研議。同時,會中亦預期將下令 20 餘個投票所重新計票,因發現選票數量與實際投票人數不符情形。
根據選委會辦公室消息,需重新投票的 3 個投票所包括:
1. 曼谷坎那耀區第 15 選區第 9 投票所;
2. 難府直轄縣猜亞沙坦區第 1 選區第 3 投票所;
3. 烏隆他尼府猜萬縣蓬宋區第 6 選區第 4 投票所。
會中尚未就新選票是否維持 2 月 8 日大選時所採用之冊號、票號及條碼標誌達成結論。
與會者指出,若新選票未設條碼,恐引發法律爭議,涉及重新投票與一般選舉使用之選票格式差異,並可能影響選委會針對條碼設計是否違憲、是否導致選舉無效之訴訟攻防。
此外,選委會辦公室建議針對 20 餘個投票所重新計票,原因為出現所謂「選票浮動」情況,即實際投票人數與區域議員及不分區名單投票人數出現差距。根據非官方選舉結果網站 ECT Report 69 資料,兩類投票人數相差逾 66000 人,導致選委會迄今尚未公布正式結果。若決議重計票,預料將於 2 月底進行。
另據報導,選委會 16 日會議已傳喚北欖府選務主任說明,因第6選區發現區域與不分區議員計票表遭棄置於帕巴登縣拉魯安市政垃圾場。中央選委會先前派員調查後指出,遭棄置之計票表尚未彙總總票數,相關人員說明因填寫錯誤,已簽名註記並改用備用表格,將原數據完整抄錄後續行計票,過程中亦有民眾在場觀察並完成紀錄。
會議亦認為,現階段若召開記者會說明,可能衍生更多爭議,決定以書面方式對外回應。針對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PDPC)受理有關選票條碼可追溯投票人身分之申訴案,選委會已函覆法律說明,強調選舉為直接且秘密投票;至於監察專員要求7日內說明部分,目前正準備回函。
圖片來源:Thairat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