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2月21日電)泰國自然資源與環境部近日公告,將「萊格虎」(Liger)與「虎獅」(Tigon)兩種獅、虎跨種繁殖的混種動物,正式列為須申報持有的管制野生動物,以補齊現行法規漏洞,強化動物福利管理,並降低公共安全風險。
主管機關指出,依既有定義,這類混種動物並未被歸類為受保護野生動物或外來野生動物,導致一般民眾可在無需申請許可的情況下持有,長期缺乏明確監管。此次修法後,政府得以檢視飼養場所安全、照護條件與動物健康狀況,避免因體型過大或遺傳缺陷,對飼主及周邊社區造成潛在危險。
官方亦指出,過去曾出現以混種名義,掩護非法持有受保護虎類的情形,恐涉及國際野生動物貿易管制。透過申報制度,可強化動物來源查核,防止規避法令行為。
公告已於12月18日刊登政府公報,並將於公告後60天生效,亦即2026年2月16日起實施。法規生效前已持有相關動物者,須於生效後90天內完成申報,以符合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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