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思居談史:拉瑪四世簡史之二

1851年4月2日,拉瑪三世逝世,在位27年,終年64歲。副王瑪哈·沙迪蓬叻社於1832年逝世後,拉瑪三世始終未立王儲,使得王位繼承問題長期懸而未決。最終,在群臣推崇下,拉瑪三世下令佛學界高僧、巴翁僧王寺住持(Wat Bowonniwet Ratchaworawihan)金剛智(Vajira-ñāṇa/蒙固王子法號)還俗,並立下遺詔,將王位傳給這位異母弟,也就是後來舉世聞名的拉瑪四世。

拉瑪四世蒙固(King Mongkut)於1851年即位後,尊號為帕·巴·頌德·帕·博拉門·瑪哈·蒙固·帕宗告·昭育霍(Phra Bat Somdet Phra Poramen Maha Mongkut Phra Chom Klao Chao Yu Hua)。在上一篇中,已介紹拉瑪四世如何從一位被政治邊緣化的王子,歷經出家為僧、成為高僧,再到還俗回歸朝廷繼任王位的過程。本篇則將聚焦於他繼位後,如何在內廷政治、外交布局與宗教文化上推動改革,逐步奠定其歷史地位。

內廷政治的穩定

拉瑪四世是拉瑪二世之子、拉瑪三世的同父異母兄弟。其母詩素里延王后為拉瑪二世的大妃,地位崇高。1804年,詩素里延誕下蒙固(Mongkut),1808年,其親弟朱他瑪尼(Chutamani,後來的賓告副王)出生。

拉瑪三世臨終前,並非單純指定蒙固一人繼承王位,而是同時將蒙固與其弟朱他瑪尼列為王位候選人。當蒙固出家為僧後,拉瑪三世並未因此排斥朱他瑪尼,反而刻意讓他熟悉外交政務,掌管海軍事務,並授予「昭華·公摩坤·伊沙雷朗訕」(Chaufat Krommakhun Izaret Rangsan)之銜。昭華·公摩坤這一頭銜亦可視為王儲的象徵,顯示改名為伊沙雷的朱他瑪尼王子在朝中擁有一定的舊部支持。

在對外事務上,伊沙雷王子亦頗有表現,能以流利英語回復英國駐香港總督鮑林(John Bowring)的書信。從這些往來書信中,亦可看出他日後在1855年《鮑林條約》(Bowring Treaty)簽訂過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在王位尚未確定之前,伊沙雷王子的聲望與支持度,並不遜於仍身為高僧的兄長蒙固。

然而,拉瑪三世最為顧慮的,並非王位繼承本身,而是蒙固王子推動的宗教改革。拉瑪三世認為蒙固的改革過於偏向孟族佛教傳統,尤其在僧侶服制上,認為孟族袈裟不適合暹羅僧伽制度。最終,蒙固王子承諾不對暹羅僧侶的袈裟制度做出改變,拉瑪三世才接受其保證,並指定兩兄弟共同繼承王位。

由兩位兄弟同時繼承王位,在泰國歷史上尚屬首例,也意味著蒙固與伊沙雷必須自行決定正王與副王的人選。經過皇室內部與貴族斡旋後,伊沙雷退出王位競爭,尊重年長的兄長,並公開表態支持。

蒙固即位後,立下新傳統,自稱「瑪哈·蒙固·帕宗告·昭育霍」,意為「偉大的最高聖王」。此類稱號通常為國王駕崩後依其功績追封,拉瑪四世卻在生前即使用。同時,他亦授予伊沙雷王子「帕·巴·頌德」與「昭育霍」兩項原屬國王專用的尊號,使伊沙雷的正式名稱成為「帕·巴·頌德·帕賓告·昭育霍」。其中「宗告」(Chom Klao)與「賓告」(Pin Klao)皆有最高元首之意,今日曼谷連接吞武里的賓告大橋,即以此為名。

泰國史學家大衞·懷葉特(David Wyatt)指出,這種高度規格的安排,可能是拉瑪四世為防止賓告對王位構成威脅所採取的政治手段。不過,在拉瑪四世在位期間,賓告雖保有私人軍隊與一支現代化海軍艦隊,兩兄弟仍能和平共處。賓告亦刻意遠離政務,轉而成為知名的藝術與文物收藏家。

拉瑪四世在穩定內廷政治方面,除對潛在政治對手給予優渥奉祿外,亦大規模封賞皇室貴族。約有二十餘位皇親獲得進爵,包括五位同父兄弟、十位拉瑪三世之子,以及六位歷任副王的後代。透過這些安排,內廷潛在的不穩定因素逐一解除,在拉瑪四世十七年的統治期間,再未發生重大宮廷政爭。

外交與國家主權

拉瑪四世在位期間,暹羅的領土版圖達到高峰。東面的高棉王朝(今柬埔寨)俯首稱臣,南部馬來半島諸邦亦定期進貢,使暹羅成為中南半島的重要霸主。

然而,國際局勢的劇變也對暹羅形成巨大衝擊。當拉瑪四世目睹宿敵緬甸在1823至1826年、1852年與1885年先後敗於英國之手,並被迫簽署喪權辱國的條約時,暹羅朝廷深受震撼,也由此提高警覺。


第一次英緬戰爭

1841年,英國與大清王朝爆發鴉片戰爭,一向被暹羅奉為宗主國的大清亦在戰爭中慘敗,被迫簽署多項不平等條約。這一連串事件,使拉瑪四世深刻意識到,面對西方列強,傳統的區域秩序已難以為繼。

基於時勢變化,拉瑪四世開始制定新的對外政策,重點有二:其一,親近英國以牽制法國的殖民野心,藉由平衡英法勢力,將英國視為抵抗法國入侵的緩衝;其二,於1855年應英國要求簽署《鮑林條約》(Bowring Treaty),以降低關稅、解除王室商業壟斷,換取貿易自由與英國對暹羅獨立地位的支持。隨著條約生效,暹羅憑藉地理優勢,迅速成為英國在東南亞的重要貿易夥伴。


賓告副王

與大清帝國關係的轉變

即便目睹大清在鴉片戰爭中的挫敗,暹羅仍未立即放棄傳統的朝貢關係,依舊視大清為宗主國。拉瑪四世即位後不久,即派遣使者前往北京。惟使團抵達廣州時,得知道光皇帝已於1850年2月25日駕崩,清廷以服喪期間不宜朝貢為由,婉拒使團入京。

咸豐皇帝即位後,1852年暹羅使者再度前往北京朝貢,慶賀新帝登基,並獲照例冊封拉瑪四世為「暹羅國王」,同時賞賜大量金銀珠寶。然1853年,使團赴中國途中遭遇太平天國軍隊,財物盡失。回國後,使者向拉瑪四世稟報當時大清國勢衰敗的實況。


咸豐皇帝


鴉片戰爭

面對此一情勢,拉瑪四世選擇務實路線,未與中國公開決裂,而是以安全考量為由,終止朝貢使團往來,逐步以對等外交取代傳統藩屬體系,淡化朝貢制度的政治意涵。至此,雖未正式宣告「斷絕」,但實質上已終結與大清的宗主藩屬關係。直到拉瑪五世(朱拉隆功)時期,雙方才正式宣告結束朝貢關係,成為現代泰國確立獨立地位的重要轉捩點。

作為佛教大師,拉瑪四世在繼位前即創建上座部佛教法宗派(Dhammayuttika Nikaya),致力於整頓僧團、恢復戒律嚴謹性。即位後,他仍持續推動宗教改革,其內容與影響,將於下回詳述。

《漫思居談史》接下來,將繼續介紹拉達那哥欣王國第四任國王繼位後的宗教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