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11月17日電)泰國消費者委員會指出,自新修訂的網路安全相關緊急法令上路以來,網路詐欺不減反升,假冒應用程式與帳號人頭洗錢情況仍層出不窮,多項防護措施無法有效運作,使民眾面臨更高風險。委員會呼籲政府與主管機關調整制度,增加平臺與金融機構的責任,並建議採行自動賠付機制,以減少受害者必須自行提告的困境。
消費者委員會秘書長莎莉(Saree Aongsomwang)表示,行動裝置平臺允許發布應用程式,但未能落實審查機制,使假冒投資類應用程式得以持續上架。相關單位尚未建立強制通報與處置流程,使詐騙型網站與社群頁面能反覆重新建立。此外,電子交易發展機構的登錄管理仍有限,使民眾面臨更高網路風險。
在金融面向,中央銀行雖已推行多項防詐政策,但帳號人頭未被全面阻擋仍為主要漏洞。莎莉指出,部分帳號人頭仍可進行轉帳,另有法人帳戶多年未申報財務資料,卻未遭註銷,使其成為詐欺活動的工具。同時,對脆弱族群的定義仍與實際情況有落差,使部分年長民眾無法獲得配套協助。
至於電信面向,國家廣播電視與電信委員會的新規定要求業者在執行封鎖偽造用戶或異常號碼前必須取得許可,使原本可即時處理的機制受限,降低阻斷速度。此外,身分認證要求未全面落實,使新建立的假冒網站與應用程式依然能夠快速擴散,降低整體防護能力。
莎莉指出,由於現行制度無法有效阻擋詐騙,消費者在遭受損害後必須自行提出法律訴訟,並需自行負擔律師費用。部分受害者因資金損失殆盡而無力求助,這些案件往往涉及跨平臺與多單位,導致民眾無法取得一致性的協助。因此,委員會建議設立集中型補償機制,使不同單位能共同承擔責任。
她也表示,依法律規定相關平台應於24小時內處理通報事項,但對快速流動的詐騙手法而言仍顯不足,因詐騙集團可在數分鐘內完成多層轉帳,使查緝更為困難。她建議將處理時限縮短至2小時或更短,以便及時攔阻資金流動,減少損害。
委員會並支持自動賠付制度,認為能促使金融機構與服務業者提升防護標準。相關制度已在部分國家使用,並可透過明確規範使各方確定責任範圍,以提升整體安全管理。
官方統計顯示,自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間,消費者委員會共受理18,687件相關投訴,內容包括簡訊附帶惡意連結、網購未收到商品,以及指稱遭詐欺後遭金融機構追討等案件。委員會協助處理的111件案件亦多與金融詐欺有關,反映目前制度仍無法完全保護消費者。
委員會表示,為減少損害,應在轉帳前設置短暫緩衝機制,使民眾得以確認交易。相關制度已在其他國家實施並證實有效,但國內仍未落實推行,因此呼籲主管機關強化協作,使相關措施能真正發揮效用。
圖片來源:Prachacha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