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7月6日電)泰國國家審計署(State Audit Office,SAO)6日針對新辦公大樓工程停擺後仍須支付土地租金一事發布說明,強調外界所稱逾7億泰銖租金並非一次性支出,而是為期15年的預算承諾額度。由於與泰國國家鐵路局(SRT)的土地租賃契約尚未正式終止,審計署仍須依法編列2027會計年度租金預算,以避免違反契約義務。
審計署表示,新辦公大樓興建基地位於曼谷帕鳳裕庭(Phahon Yothin)地區,向泰國國家鐵路局承租土地興建辦公大樓。針對外界質疑工程停工後仍須支付高額租金,審計署澄清,新聞提及超過7億泰銖的金額,實際上是2017年至2033年間共15年的長期預算承諾,並非一次支付。
根據審計署資料,自2019會計年度起至2026會計年度,實際支付土地租金平均每年約3,800萬泰銖,均依租賃契約辦理,與其他承租同區土地的政府機關作法一致。
審計署指出,目前仍須編列2027會計年度租金預算,主要原因包括:
1️⃣ 審計署與泰國國家鐵路局簽訂的土地租約尚未依法終止。
2️⃣ 承包商至今仍未將施工基地交還審計署,雖然審計署已多次正式要求返還土地,但相關程序尚未完成。
3️⃣ 在租約仍具法律效力下,審計署必須持續履行契約義務,依法編列租金預算,以避免政府機關因違約而衍生法律責任。
審計署表示,針對新辦公大樓倒塌事件,已於2026年2月13日正式終止工程承攬契約,並向承包商追究違約罰款及損害賠償。目前正與泰國國家鐵路局、國庫廳及承包商協調,研議土地返還、建築物殘骸及相關資產後續處置方式。
審計署強調,後續所有預算編列及相關行政程序,均依法律規定辦理,並以維護國家利益及行政透明為原則,未來也將持續配合相關單位推動土地返還及契約處理作業。
圖片來源:Daily New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