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拉武里反貪 官員涉索賄遭捕

(台泰時報7月3日電)泰國國家反貪腐委員會(NACC)3日會同警方及公共部門反貪腐委員會(PACC)展開聯合行動,在沙拉武里府(Saraburi)帕佛塔巴縣(Phra Phutthabat)逮捕一名縣公所行政官員,涉嫌向民眾索取1萬泰銖賄款,以協助核發購買槍械及彈藥許可證(Por.3)。案件目前已移送警方依法偵辦,相關單位並持續擴大蒐證。

國家反貪腐委員會表示,這次行動依據貪瀆及瀆職刑事法院第一區於7月2日核發的逮捕令執行。涉案官員被控違反《刑法》第149條及第157條,涉嫌身為公務員收受不法利益,藉由職務行為要求報酬,並涉嫌違法執行或怠於執行職務。

案件起因於一名民眾向主管機關檢舉,表示自己依法申請購買兩把槍枝及彈藥的許可證,包括一把12口徑單管霰彈槍及一把9毫米半自動手槍,以辦理自母親名下合法移轉手續。不過,承辦官員在審查期間刻意拖延流程,並要求支付1萬泰銖才能完成核發。

調查發現,依泰國法律規定,購買槍械及彈藥許可證(Por.3)每份申請規費僅5泰銖,與涉案官員要求支付的金額明顯不符。申請人因此向國家反貪腐委員會提供相關資料,並正式向警方報案,成為本案調查的重要線索。

國家反貪腐委員會完成蒐證後,向法院聲請逮捕令,並於帕佛塔巴縣公所執行拘捕行動。執法人員同步搜索涉案場所,扣押可能與案件有關的文件及物證,以作為後續偵辦依據。

官方表示,案件由國家反貪腐委員會、警方反貪腐部門及公共部門反貪腐委員會共同偵辦,後續將由警方依法完成調查程序,再依司法程序移送檢方處理。

國家反貪腐委員會也重申,依泰國法律,涉案人目前仍屬犯罪嫌疑人,在法院作出最終確定判決前,依法仍推定為無罪。相關單位將持續依法調查案件事證,釐清是否涉及其他人員或相同手法,以維護公務體系廉潔及行政程序公平。

圖片來源:Bangkok Bi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