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泰時報2月5日電)泰國內閣3日通過財政部提出的酒類進口新規原則,擬修正酒類進口許可規定,放寬第一類進口酒資格,試辦取消必須由單一代理商(Sole Agent)進口的限制,初期僅適用於葡萄酒及氣泡酒。此舉引發商界反彈,泰國商會已正式致函內閣秘書長,表達反對立場。
根據草案內容,未來進口葡萄酒者不再強制須為原廠唯一代理,但同時保留授權空間,允許消費稅廳廳長視情況恢復單一代理要求。商會指出,相關設計恐造成政策不一致,影響市場秩序。
泰國商會暨全國商會主席阿拉瓦塔那農(Poj Aramwattananont)指出,新制可能衝擊商業治理、消費稅徵收、公平競爭、消費者安全及國家財政穩定,與既有法規精神不符。商會並提出6項理由反對修法:
1️⃣ 單一代理制度有助明確責任歸屬,確保受管制商品的稅收與監管。
2️⃣ 平行進口商成本較低,易壓低建議售價,削弱稅基並造成國家稅收流失。
3️⃣ 多元進口來源不利供應鏈追溯,增加假酒與品質風險。
4️⃣ 平行進口缺乏品牌責任機制,損及消費者保障。
5️⃣ 放寬標示規定恐成避稅漏洞,破壞稅制公平。
6️⃣ 泰國約98%的葡萄酒零售價低於2000泰銖,屬高風險市場,更需嚴格監管。
商會呼籲內閣審慎評估政策影響,以維護稅制完整與市場公平。
圖片來源:Bangkok Biz
